1.本协议适用于北京风扬天顺科技有限公司下属顺风云代驾项目(以下简称顺风代驾)为客户提供的司机服务项目。
2.客户签字即确认了解本次服务收费标准及顺风代驾有关会员的最新政策,并依据收费标准和会员政策向顺风代驾支付费用。
3.客户须根据顺风代驾提供的驾驶员信息核实驾驶员胸卡及身份,如因未经身份核实使用了非顺风代驾派出的驾驶员,所带来的纠纷或损害,顺风代驾不承担责任。
4.客户在本协议签字即确认本次服务所用车辆具备顺风代驾提供服务的三个必要条件:车辆手续齐全、车况正常(非改装车及部件)、有车辆保险(须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如以上条件不具备,请客户如实告知顺风代驾的驾驶员,驾驶员有权拒绝本次服务。如因客户不主动告知或隐瞒以上状况带来的纠纷或损害,顺风代驾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自行负责。 5.对于意识不清醒、醉酒的客户必须有清醒同伴的陪同,陪同人员在本服务协议上签字方可提供服务,并具有等同于当事人一样的权力和义务,所签署的协议视为当事人本人签署,否则顺风代驾的代驾员有权利拒绝本次代驾服务。
6.客户在上车时,须检查车上的贵重物品并妥善保管,顺风代驾也严格要求驾驶员不得接触客户车内除了驾驶必须接触之外的任何物品。如果发生物品丢失情况,请及时提出,代驾员会及时汇报公司并报警,客户及驾驶员须配合警察进行调查。服务结束同意司机离开后即确认本次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物品丢失情况。
7.服务途中,顺风代驾的驾驶员不得违章行驶,如果不慎违章行驶,违章罚款由顺风代驾承担;客户有权要求顺风代驾的驾驶员走特定路线,但不得要求违章行驶,如果客户提出违章要求,顺风代驾的驾驶员有权拒绝。
8.如因(方向盘失灵、爆胎、机件老化、外界掉落异物、自然灾害等对车辆造成损伤)非人员操作造成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顺风代驾均不承担责任。
9.客户没有通过顺风代驾正规预约渠道进行预约,私下预约顺风代驾的驾驶员提供服务,签订的本协议无效。
10.本协议由顺风代驾盖章、客户签字即时生效,本协议附件《顺风云代驾服务确认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两份,客户、驾驶员各保留一份。
11.驾驶服务中,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发生,代驾车辆负主要责任,客户同意先行使用车辆保险理赔。车辆保险免赔部分由顺风代驾承担;非代驾车辆负主要责任,顺风代驾不负责损失赔偿。
(1)事故车辆保费上浮赔付:事故车辆由于出险导致第二年车辆商业险保费上升部分,以如下方案为标准予以赔偿:赔款金额<上年保费的10%,一次性赔偿300元上年保费的10%<赔款金额≤上年保费的50%,赔偿金额为上年保费的10%;上年保费50%<赔款金额≤上年保费的100%,赔偿金额为上年保费的20%;上年保费的100%<赔款金额≤上年保费的200%,赔偿金额为上年保费的30%;赔款金额>上年保费的200%,赔偿金额为上年保费的50%。
(2)交通补偿款的赔付:在车辆维修期间,维修时间(需二类以上维修机构以维修定损单为准)≤7天按100/天赔偿。在车辆维修期间,维修时间(需二类以上维修机构以维修定损单为准)>7天按一次性1000元赔偿。